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《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为今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指导。
五部门联合发文形成政策合力。近年来,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措并举,不断加强对“三农”领域的金融支持,涉农贷款保持较快增速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4月末,涉农贷款余额53.16万亿元,同比增长16.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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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当前,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尚存一定不足,金融服务体系亟待更加完善,服务质效仍需提高。”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一帆对《农村金融时报》记者表示,此次《意见》发布,将进一步推动银行业健全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,增强金融服务能力,通过发挥信贷资金支持的规模优势,加快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,加快推进乡村经济和产业发展。
科创中国高丞乡创服务团团长孙文华表示,金融需要参与到支持实体经济和服务国家战略上来,《意见》为各类金融机构指明了方向,在存款利率一再降低的背景下,金融机构加大力度融入乡村振兴,也能够为自身寻求新的发展机遇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”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坚持城乡融合发展,畅通城乡要素流动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,扎实推动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振兴”。
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,下一步,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更加多元、高效的金融服务新模式,在服务全面乡村振兴中彰显应有的责任和担当,更好地践行金融的政治性、人民性。
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
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
《意见》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、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、设备改造、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,促进粮食稳产增产。加大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,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,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。加强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撑,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融资支持,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。优化和美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,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,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。强化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金融支持,持续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,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,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,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。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,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,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。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、抵押登记、流转交易、评估处置机制,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。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,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,切实提高建设农业强国金融服务质效。
“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具有政策性的一面,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。”董希淼表示,例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,对在服务乡村振兴力度大、成效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;央行等通过定向降准、再贷款、再贴现等工具,加大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定向支持,降低金融业服务成本。
“还应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与生态体系建设,通过向各类机构提供更加高效、低成本的金融基础设施,显著降低它们的运营成本。”董希淼补充道。
(文章来源:证券日报)